表达和呈现方式 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用分数表达,采用等级呈现。分科等级划分区间:A为135-150分,B为120-134分,C1为105-119分,C2为90-104分,D1为75-89分,D2为0-74分。理化实验操作考试,地理、生物结业考试及体育考试成绩参照以上标准划分等级。总分等级划分区间:A为765-870分,B为680-764分,C1为595-679分,C2为510-594分,D1为425-509分,D2为0-424分。学生毕业应是各科为C2等级以上的学生,未达到C2以上的学生,应由学校组织补考,补考合格颁发毕业证书。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按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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